经营社区就是经营重度用户 社区与电子商务结合,这个话题已经持续十年并不新鲜了。然而,随著以社交网络为核心的Web 2.0 发展,加上从08年开始中国的B2C 电子商务起飞,这个话题又重新被炒热。只是,不管是十年前还是现在,对于将两者结合的看法依然存在著相同的误区。
「社区,是性质相同的一群人聚在一起互相取暖」,这句话笔者讲了十年。简言之,会聚集在一个论坛或BBS 的人,都是对于某种议题或氛围高度热衷的人。相较于全体社会大众或全体网民来说,这群人绝对是小众。他们是所谓的「重度用户」(Heavy User)。
举个很实际的例子:假设,你打算在网上卖童装,你会考虑直接建立一个童装购物商城面对所有网民,以销售为主体,另开论坛给父母亲交流,还是先建立一个专门让父母亲交流的社区,然后再试图贩卖童装商品给这些家长?这两种概念可以用下图来显示:

看看上面的概念示意图,想一下,你所经营的论坛,本来就只是小众聚集的地方,要期待这群小众,除了聊天分享以外还顺便购物,这个概率有多高?全国的家长都有购买童装的需求,然而并不是全国的家长都会在论坛上发帖看帖。
社交网络将以C2C 方式进入电子商务 因此,如果你想在网上卖童装,请直接建立一个童装商城。你不需要拐弯抹角的先搞个社区出来,才想到要做销售。由于在商城上面有部份的消费者是属于「重度用户」,因此可以考虑另辟论坛社区来满足这群消费者对于分享与交流的需求。
难道社区与电子商务没法结合?不是的。而是要弄清楚,基于上述特性,注定电子商务的收入只能成为社区网站的一部份而不是全部。社群网站其收入一定是三条腿走路:1)广告;2)电子商务;3)虚拟商品。三者可能会因社区的主流人群不同而有所偏向,但会并存。
社区与电子商务的结合,最受瞩目的应该是社交网络了(虽然,笔者一再强调社交网络不是社区,而是包含社区)。有人会说,社交网络吸引成千万上亿的人使用,怎能算小众?但玩过社交网络的人都知道,其实真正的活跃用户(所谓的重度用户)也不过三分之一而已。
社交网络也一样,未来的营利方向一定是三条腿走路,电子商务仅是其中之一。然而,社交网络与电子商务结合的意义却大不相同。笔者认为,当eBay与淘宝等C2C 网站几乎快变成B2C 网站平台的时候,注重人际联系的社交网络,将是新一代C2C 电子商务的起点。
社交网络,才是真正的C2C 。 在线商城与社区网站合作